请求从事饲料、饲料添加剂出产的企业,请求人应当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办理部分提出请求。
建立饲料、饲料添加剂出产企业,应当契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,并具有下列条件:
6.国务院农业行政主任部分拟定的饲料、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办理标准规则的其他条件。